1. 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淮南矿业集团煤矸石综合利用顾桥电厂的各系统进口调节阀。它提出了进口调节阀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协议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卖方对进口调节阀(包括附件)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买方的认可。
1.4 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若与卖方书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
1.5 本技术规范经买卖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6 在合同签订后,买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
1.7 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卖方在中标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系统标识必须有KKS编码。